突泉芦花鸡喜获突泉县第三件国家地理标

年10月,“突泉芦花鸡”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注册,成为继我县“突泉小米”、“突泉绿豆”后突泉县第三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也是今年全盟首件。

“突泉芦花鸡”养殖始于上世纪60年代。是野生原鸡驯化选育的后代,很好地保留了野生原鸡活泼好动、觅食能力强、适应性能好,繁殖能力强,肉质优,抗病力强的特点。属典型的瘦肉型珍禽野味,故其成鸡经济价值高。“突泉芦花鸡”在我县内蒙古安达牧业有限公司引领下,以“发展经济、富裕农民、脱贫攻坚、持续发展”为宗旨,按照“公司+农户+基地+合作社+村集体组织”的经营模式,在全县6镇3乡建立了肉鸡放养基地,实现了企业和农民(贫困户)的双赢。

近年来,突泉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商标品牌战略,不断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力度,市场监管局把商标品牌发展战略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紧密联合,截止目前,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成功注册了东泉香瓜等普通商标,古春州等集体商标。特别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自治区脱贫攻坚总队的大力支持下,实现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零突破。继“突泉小米”“突泉绿豆”两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外,又成功注册了“突泉芦花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当前正紧紧围绕”金玉米雪花牛”的全县经济发展思路,已经申请注册了盟泉牛、蒙泉等商标,正等待审批中。截止目前,全县商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3件,同比增长了29%。商标总数已达余件。数量与质量都明显提高。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位居我盟前列。

突泉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积极利用和使用好商标,发挥“商标富农”、助力“精准扶贫”的作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现已授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企业6家,初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品牌”的经济发展模式,有力推动了我县农业、农村、农民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了地理标志助力脱贫攻坚目标。同时持续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支持和保护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以保护。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制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合同,保证产品质量。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有效的协调机制和保护体系,落实具体监管措施,严格质量要求。加强对地标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规范地标产品生产过程,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把市场准入,确保地标产品质量安全。对地标产品保护产品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地标产品品质。规范地理标志的使用,对已注册的地理标志,加强行政指导,宣传品牌优势,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加入,进行产业化生产和专业化市场营销。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科普节日持续开展商标法律知识“进社区、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营造浓厚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和保护社会氛围。让突泉县的特色产品亮出来,走出去,不断增强在全国范围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下一步,突泉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以突泉县龙头企业协会为依托,以县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为启动引擎,推动和促进地标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实施地理标志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聘请专家为各用标企业进行可追溯体系实施培训。可追溯体系能做到地理标志产品“一物一码”,禁防伪造。加大保护力度。使我县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品牌效应凸显,产品附加值不断增加。不断加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加快推进了我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推动企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重要抓手,总结运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中的成功经验。持续利用好和使用好这些商标,实现商标富农,助推精准脱贫。同时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等违法行为。打亮打响“牛米春州、杭盖突泉”特色农产品区域商标品牌,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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