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畜禽定点屠宰监管执法检查人员及专家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发[]10号)、《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办法》(农业部公告第号)等文件和规章要求,兴安盟农牧局组织建立了《兴安盟畜禽定点屠宰监管执法检查人员及专家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名录库》分为盟级和旗县市级《名录库》。盟级《名录库》由盟农牧局组织建立,旗县市级《名录库》由各旗县市农牧部门组织建立,各级建立的《名录库》实行可进可出动态管理。

盟级《名录库》人选在盟内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旗县市农牧部门和盟直有关单位推荐的人选中选定,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规范统一的原则,单位推荐、盟农牧局进行审核、网上公示等程序后,最终确认名执法检查人员及专家,其中执法检查人员57名、占54%,专家48名、占46%;其中科右前旗14名、突泉县10名、乌兰浩特市13名、特旗5名、科右中旗11名、阿尔山市12名,盟直单位40名。

《名录库》的建立,符合我盟畜禽屠宰监管工作中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飞行检查的迫切需要,对于加强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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