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兴安盟公安机关通过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了以崔林田(绰号:崔老七)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为进一步深挖彻查崔林田(绰号:崔老七)为首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缴相关涉案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兴安盟公安机关特通告如下:
一、请崔林田(绰号:崔老七)为首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涉案相关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至年1月20日前,到兴安盟公安局扫黑办、突泉县公安局扫黑办主动上缴所借款项,有还款依据的请携带相关凭证。
二、请持有崔林田(绰号:崔老七)为首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涉案财物的公民,自公告之日起至年1月20日前,到兴安盟公安局扫黑办、突泉县公安局扫黑办主动上缴涉案财物,对掩饰隐瞒涉案财物,逾期未上缴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请被崔林田(绰号:崔老七)为首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以偿还赌债等形式,迫使他人用房产、土地、车辆等财物抵债的人员,自公告之日起至年1月20日前,到兴安盟公安局扫黑办、突泉县公安局扫黑办进行登记。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涉案借款人主动提供崔林田(绰号:崔老七)为首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联系人:王警官
陈警官
兴安盟公安局
年12月18日
来源:平安兴安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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