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人发()19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参加20学分的继续教育培训,凡申报职称的人员均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申报中级职称要求近四年不低于80学分,申报副高、正高级职称要求近五年不低于学分。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和青岛市《关于做好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备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情况是作为其晋升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及时修满晋升职称所需学分,避免出现因学分不足而影响职称评审。无学分或缺学分较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尽早报名,否则将无法安排班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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