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促进全区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做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建注发11号)文件要求,我院将组织开展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培训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凡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的人员。重要提示:全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从取得培训合格证次年起(继续教育学时计算及须知详见附件2),每年必须参加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课程不少于22学时,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人员其证书作废。
二、培训岗位施工员(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
三、报名方式即日起可登录“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培训服务平台”报名学习。(一)个人报名请登陆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培训服务平台,在线完成注册、报名、缴费。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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