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15个社区荣获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梅刚)6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罕乌拉街道百合社区、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奈曼山社区颁发“全国减灾示范社区”牌匾。

国家减灾委员会、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联合下发通知,命名全国个社区为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其中内蒙古15个社区获此称号。分别是包头市白云区星光社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振华社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西街海达社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罕乌拉街道百合社区、赤峰市宁城县铁西街道五间房社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清真街道东门社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巴音社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南区街道阜城社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霍尔奇镇荣幸社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顺河路社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泉山街道满达社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新城区迎宾社区、兴安盟突泉县利民社区、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奈曼山社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王府街道腾格里社区。

奈曼山社区书记于富兰表示,近年来,我们从地震科普宣传为切入点,开展群众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组织居民参加地震知识图片展、观看地震科教片、邀请专家开展地震知识讲座,指导居民、青少年开展地震现场演练,提高了居民对防震减灾的认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据了解,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需具备9项条件: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责任事故,有社区灾害风险地图和脆弱人群清单,有符合社区特点的社区应急预案,有经常性应急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有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路线图,有应急物资储备点并储备一定物资,有防灾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有预警信息发布渠道,主要建(构)筑物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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