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大年初四)上午7时,兴安盟突泉县殡仪馆内,哀乐低回,殉职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突泉县公安局育文派出所民警何建华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这里举行。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兴安盟公安局党委、政治处,突泉县委、政府等单位领导、民警代表及何建华同志家属代表怀着悲痛的心情,为倒在抗击疫情一线的何建华同志送最后一程。
遗体告别仪式现场。
1月26日(大年初二)上午9时,何建华主动请缨到人流量较大的突泉县汽车客运站开展工作。连续工作到下午13时许,何建华同志突感身体不适,医院抢救。晚21时许,何建华同志因小脑出血医治无效,不幸因公殉职,享年52岁。
公安部政治部、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兴安盟公安局先后发来唁电,对何建华同志殉职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岗位上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家属致以亲切的慰问。
为抗击疫情殉职的民警何建华。
年参加公安工作的何建华先后在突泉县太和派出所、指挥中心、育文派出所等基层一线工作。30多年来,他始终不忘职责,不辱使命、恪尽职守、甘于奉献、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全身心投入到公安事业当中,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与辖区网格员一起组建民事纠纷调解小组,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创造了辖区连续十年都无重大刑事案件的业绩;先后扶持贫困学生、孤寡老人和失足青少年、服刑在教未成年子女等20余人,解决群众困难余件,树起了一面为民、务实的旗帜。他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6次,荣获先进个人和全盟十佳社区民警等荣誉称号,为公安工作献出了全部精力。为了人民群众的平安,他用生命诠释了人民警察在疫情当前冲锋在前的职责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