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24日15时30分许,李某酒后驾驶蒙F**号小型轿车沿突泉县突泉镇三联村至孙家屯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孙家屯南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72.7mg/ml,已达到饮酒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李某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年12月23日18时00分许,阙某饮酒后驾驶蒙F**号小型轿车沿突泉县突泉镇康乐街由西向东行驶至万达影城附近,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7.8mg/ml,已达到饮酒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李某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年12月20日19时30分许,李某酒后驾驶蒙FBH7**号小型轿车沿突泉县突泉镇友谊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林苑小区西门出,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1.3mg/ml,已达到饮酒标准。
年12月20日16时35分许,锡某饮酒后驾驶蒙K**号小型轿车沿突泉县突泉镇三中东侧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三种东墙米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9.3mg/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年12月24日14时许,杜某驾驶蒙FKU9**号小型轿车沿突泉县太平乡晨光村村西头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太平乡晨光村西头出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询,杜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
年12月23日19时40分许,冯某驾驶蒙F3M7**号小型轿车沿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明星路口西米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询,冯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给予蒋某罚款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年12月20日16时15分许,范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蒙FT0***号小型轿车沿突泉县突泉镇长青村村内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杨某家门口附近,被执勤民警查获。
来源:突泉交警
文章综合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如觉得文章不错,请把它放到你的圈子里!可能您的朋友也需要!谢谢!不管在哪里,家乡是我们永远的根。突泉人,无论在哪里,心里都想着家乡事,牵挂着家乡人!加入突泉在线粉丝群,看看家乡大事小情,家乡政策、家乡人!
小编
APP下载搜索“城市通”
突泉在线
小编